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管理流程
一、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
(一)网络申报
1、 按照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指南》要求,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络申报;
2、 登录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1、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按照《申报指南》中相关条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三)择优推荐
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按照市科技局下达的控制数择优推荐申报人员上报市科技局。
(四)提交纸质材料
1、 经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申报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
2、 纸质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五)专家评审
昆明市科技局组织专业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答辩评审。
(六)领导小组审核评审结果
昆明市科技局组织召开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评审选拔结果进行审核。
(七)公示
对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
(八)上报评审选拔结果
公示期无异议后,收集候选人相关材料上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审批。
(九)颁发证书
昆明市人民政府发文确认新批次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候选人并颁发证书。
二、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认定
本市引进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由相关主管部门推荐,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直接认定为带头人。
三、 《培养计划任务书》签订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主管部门及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签订《培养计划任务书》。
四、 年度考核
按照市科技局发布的《考核通知》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获得相应的培养津贴。
五、 综合考核
1、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后按照《考核通知》进行综合考核(带头人培养期5年,后备人选培养期3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2、 后备人选培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且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为带头人。
3、 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带头人,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授予“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