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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219-201709-120258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14-06-03 16:37
名 称: 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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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4-06-0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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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目   录

一、 昆明市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试点形势

二、 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 构建特色产业发展的创新体系

(一)健全区域创新联动共享机制

(二)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三)建设一批公共创新平台

四、 聚集整合区域创新要素

(一)打造高端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区

(二)打造区域性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三)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特色基地

五、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打造特色明显的自主产业集群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六、 实施绿色创新发展

(一)全面提速滇池治理

(二)建设低碳新春城

(三)建设和谐平安新昆明

(四)发展现代旅游

七、 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创新

(一)发展民族文化事业

(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三)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品质

(四)提升公众基本科学素养

八、 营造创新友好环境

(一)加强对创新的领导和组织

(二)持续加大创新投入

(三)健全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

(四)弘扬社会创新文化

(五)推进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六)促进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体系


序  言

昆明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对昆明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对云南省落实桥头堡战略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本规划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决策、昆明市被国家科技部批准成为创新型试点城市后,首次编制的创新型城市规划,对昆明在更高层次上、以更宽的视野确定试点目标、凝练试点任务、整合利用创新资源、辐射扩散创新成果,将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 昆明市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1.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昆明作为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经济社会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拥有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2010年,常住人口643.22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20.3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5.7:45.3:49.0;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3550元;地方财政总收入559.6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3.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60.8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0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101.0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09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810元。

2. 工业产业基础日臻完善

全市已形成烟草及配套、冶金、装备制造、医药、化工、能源等优势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地,初步形成了以新材料、生物技术、光机电、环保、电子信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先后建成昆明国家稀贵金属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物流、金融电子产业化基地。随着五华科技产业园、昆明空港经济区等13个省级工业园区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向园区集中的良好格局。2010年,全市工业完成增加值709.62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3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34个(按500万元统计),实现增加值608.28亿元;全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42个,占全省的72.4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

3. 创新资源富集

2010年,昆明拥有普通高等院校39所,在校生32.72万人;昆明地区人才资源总量已达71.0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4.86万人;全地区有“两院”院士10人, 2008年吴征镒院士获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省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610人,其中,昆明地区582人;省级科技创新人才388名,其中昆明地区302人;引进高层次人才38人,其中昆明地区33人;省级创新团队51个,其中昆明地区49个。选拔培养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共419名,建立市级科技创新团队24个。全市公众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由2005年的1.56%提升到2010年的2.95%。

4.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2010年,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为1.62%,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为2.16亿元;全市共有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3个,孵化面积36多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000余个。企业技术中心123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86个),重点实验室40个(其中国家级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1个(其中国家级2个)。各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2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45个),支持了73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市专利申请3531件,授权2472件;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每百万人81件;百万人拥有注册商标数达到4700件,每千户市场主体持有商标超过70件。实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036项;合同成交额10.5亿元;技术交易额9.7亿元。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铁路线路大型养路机械成套装备技术与应用”项目及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花卉新品种选育及商品化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8.2%。

5. 创新环境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做出了把昆明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的重大决定,先后制定《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法规及相关文件,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全社会创新创造意识日益激发。昆明市连续3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先后成为了“最适宜居住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 “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城市”、“全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并荣获“全国建设创新型国家(2008)十强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市”等。2010年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

6. 区位优势日益突出

昆明是亚洲五小时航空圈的中心,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巴”的独特区位,处于东盟“10+1”自由贸易区经济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圈的交汇点,在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是与东南亚、南亚开展科技合作的前沿城市。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昆明对外开放的优势和特色更加凸显。

(二)试点形势

1. 发展机遇

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到2020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发展目标,国家科技部为夯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支撑基础,分批启动了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昆明市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进试点工作必须清醒地分析和判断所处的国内外发展形势。

首先,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以金融、信息、管理等为代表的现代知识产业在发达城市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发达国家更是把信息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以知识、技术和服务创新的城市创新网络和创新体系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创新作为一种新的驱动力,成为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重要模式。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科技革命,致使全球经济结构面临新的调整,资源环境压力正在转化为巨大的创新动力。绿色经济、低碳技术等正在兴起,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网络、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革新蓄势待发,这些技术革新将为昆明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巨大的发展机遇;其次,世界各地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进程中,根据各自不同的城市发展历史、文化背景、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并制定适合城市自身发展的政策及战略规划,利用其独特性成为创新型城市,取得了大量的宝贵建设经验,为昆明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借鉴与捷径;第三,结合昆明自身发展的需求,根据其所处的区位优势,不断加快发展步伐,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产业转移、要素流动加快,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实施,昆明更是由一个边境城市转变成为对外开放的最前沿中心城市,昆明所具有的东部区位优势、中部资源优势和西部政策优势必将得到进一步的释放,为昆明在这样一个大环境发展,同样赢得巨大的发展机遇。“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同样是昆明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期。

2.面临的挑战

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新型创新驱动的紧迫性更加凸显,国家如此,昆明更是如此。在科技部批准的42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有21个省会城市,昆明的经济总量排在第14位,在西部省会城市中,昆明也远低于成都与西安,在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中,昆明的压力是巨大的。昆明在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结构调整压力增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等瓶颈因素制约情况下,还面临着土地、资源、人口、环境方面的四个“难以为继”和社会管理、城市发展、社会事业、民生保障方面的四个“严峻挑战”,经济社会发展亟待由要素投入、资源消耗型向人才支撑、创新驱动型转变;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已出台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落实不理想,导致一系列创新政策效率不高,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不够显著;企业创新投入严重不足,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确立;创新投入总量不足,财政科技投入渠道相对单一。同时财政科技投入分散,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引导作用,创业投资、担保资金等科技融资活力不强、全社会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形成;全地区科技创新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滞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严重缺乏,严重地制约了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如何处理好这些挑战,将直接影响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的推进。

二、 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抢抓桥头堡建设战略机遇,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创新基地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增强可持续创新能力;着力落实和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加快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凸显特色

发挥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深度挖掘生物、矿产、民族文化以及旅游等资源,变经济增长由资源要素向创新要素驱动转变,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新型发展模式,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竞争力。

2.积聚资源

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昆明在全省的发展首位度、经济集中度、产业支撑度、社会集聚度,进一步整合国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坚持外引内培,辐射区域。

3.全面创新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思想理念和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和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创新氛围浓、创新环境优、创新实力强的城市。

4.产业支撑

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拓展高端信息化,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

5.协同推进

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整合全地区创新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形成全市上下抓创新、强转型、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探索分工协作、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

(三)发展目标

通过试点,到2015年,把昆明建设成为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创新政策和体系健全、创新资源聚集、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创新文化氛围浓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强的西部重要创新型城市。

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规划目标

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

创 新 投 入

1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

1. 74

2. 2

2

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投入占GDP的比重

%

1. 62

2. 5

新 主 体

3

大中型企业中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

%

34. 78

40

4

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例

%

21. 34

25

5

全市年专利申请量

3531

6500

6

毎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

79. 9

90

7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

%

5

10

8

万元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1. 03

1. 0

科技

9

城市空气质量指数

%

100

100

10

全市公众基本科学素养

%

2. 95

3. 2


三、 构建特色产业发展的创新体系

(一)健全区域创新联动机制

1. 加强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协调。创新型城市工作的推进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指标任务具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应当把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发展环境和优势,选准创新工作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目标的完成。各级政府要加强整体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推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2. 争取国家科技部和云南省科技厅的支持和指导,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要求,加强引导、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中央、省、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战略联盟;加强科技计划与重点发展领域的衔接,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3. 进一步改革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与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要求相适应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及科技计划管理、监督、绩效跟踪和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政策和任务。遴选与实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重大项目,作为“部省会商”、“厅市会商”优先议题,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

4.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协作保护;加强和周边地区、先进发达地区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商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二)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1.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开发机构,以市场配置为主导,以政府扶持为手段,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加大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力争到201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

2. 提高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数量。鼓励与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高企业专利申请量在全市专利申请总量中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本市拥有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数量达到300件,拥有驰名商标25件,著名、知名商标累计达到1000件左右。

3. 培育创新型和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围绕我市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形成一批技术创新体系健全、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及示范性、带动性较强的创新型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达到180个以上,其中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达到70个以上。

4. 促进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加速发展。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促进计划。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个以上,到2015达到450个以上。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培育,使全市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个以上。继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力争2015年使全市各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15个以上,省级130个以上。

(三)建设一批公共创新平台

1. 打造数字文化传播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强力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加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信息服务。运用现代通讯先进技术,实现“三网融合”,全面提高广播影视传播能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高博物馆藏品的展示和传播水平,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文物保护理念,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信息化建设,建立昆明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数据库。

2. 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营造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成长环境,搭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技术市场,培养技术经纪人。建设昆明市科技资源创新应用服务平台,形成由科技资源与信息系统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和专业化人才队伍组成,服务于自主创新活动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性支撑体系,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3. 充分发挥泛亚产权交易中心专利技术交易平台的作用。以国家专利技术昆明展示交易平台为主体,建立检索、获取和交易便利的知识产权数据链和信息库,通过有效集成专利、商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资源,为权利人提供宣传展示、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等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展示交易平台,培育一批与昆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代理人和技术经纪人。

4. 搭建科技创新融资平台。推动科技与金融服务创新相结合,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对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依托,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投资机制、保障机制,培育和引进符合引导基金投资要求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引导和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对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投资;建立和完善我市担保与再担保机制,为科技创新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我市的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5. 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全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落实《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力争到2015年,建成2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40万平方米孵化面积和1300个以上在孵企业的规模。

四、 聚集整合区域创新要素

(一)打造高端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区

1. 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抓住云南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契机,强化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按照“强化规划、制定纲要、统筹建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聚集创业资源,搭建中介平台,引入专业化中介机构,以政府项目咨询为核心,以企业管理咨询、投融资咨询为两翼,以政策研究和产业研究为支撑,为中小企业科研开发、中试生产、成果展示、政策法规、法律、财务、投融资、人力资源、代理、商务活动等提供服务,建设“昆明泛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成长和产业化进程。

2. 建设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

立足西南地区生物资源集聚的优势,充分发挥昆明地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业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技术与人才优势,通过多学科创新和集成,在遗传与进化生物学、生物化学、功能基因组学、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学、保育生物学、生态学等方面,建立1-2个在国际上具有强大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生命科学与技术研究平台。

(二)打造区域性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根据云南省周边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水平,发挥昆明地缘相近、文化相通、创新资源相对集中的比较优势,开展以政府主导为引导、企业为基础、院所为支撑、中介为纽带的科技合作,吸引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创新资源,鼓励企业与之建立10个“技术转移联盟”,以重点产业与新兴产业核心企业为主体的5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全市新建国家和省级15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特色基地

以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特色基地建设,按照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产业化特色基地建设的要求,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端特色产业,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和水平,促进创新驱动和内生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软硬环境。

五、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打造特色明显的自主产业集群

1. 烟草及配套产业。加快适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卷烟技术标准研究,重点发展低焦油烤烟型和中式卷烟产品研制,加快新型烟用配套新产品的研发,提高卷烟原材料集约化生产技术。应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烟草新品种选育,发展和应用集优质、节能、降害为一体的现代烟草综合利用技术。力争到2015年,实现烟草及配套工业增加值230亿元以上。

2. 先进装备制造业。以数控机床、电力装备、铁路养护设备、矿山重型机械设备、自动化物流设备、汽车及相关零部件、农业及生物资源开发加工机械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引进和产业化项目,通过数控机床、电力装备、铁路养护机械、现代物流、烟草机械以及轨道交通等六大先进制造基地的建设,提升昆明整体装备制造能力。龙头企业集团和主要配套企业完成向园区、基地集聚,实现装备制造业全面振兴,力争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突破900亿元,工业增加值250亿元。

3. 现代农业。实施“4210”工程,优化都市型农业功能结构,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推广应用,依托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农业创新园区,加强种业创新及技术拓展应用,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重点发展以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绿色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国家级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业增加值220亿元。

4. 花卉园艺产业。依托昆明斗南花卉交易中心,大力发展“昆花”产业,以鲜切花及园林园艺为重点,发展特色花卉、高端花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新品种,推广花卉种苗、种球基地化种植、绿化苗木、盆栽观赏植物,以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效益为核心,以花卉生产营销企业为龙头,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应用现代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发展采后处理保鲜、冷链运输和新产品研发,推进鲜切花交易中心市场、空港经济区花卉物流及加工中心、花卉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使昆明成为全国乃至亚洲规模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和出口基地。力争到2015年,花卉总产值达到120亿元。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1. 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以太阳能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不断提高新能源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重点发展高效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大中型沼气工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展高性能太阳能与智能太阳能热水器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力争到2015年,实现太阳能产业总产值2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100亿元。

2. 新材料产业。以电子、电力电工、轨道交通、环保、能源、医用以及新型建材等新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项目,加快产业竞争能力,加快管、板、带铜材产品和高强度宽幅铝合金产品及海绵钛、钛合金、钛材为主的钛产品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的产业化,重点突破稀贵金属提取与系列新材料生产技术,发展合金钢、超宽超薄型材、板材、线材、镀锌彩涂板等新材料。力争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50亿元以上。

3. 光电子产业。以昆明光电子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发展红外硫系玻璃材料、锗单晶为主的新型红外光学材料、碲锌镉为主的高性能红外探测材料,加快光电子材料与特种零件的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光电子产业、物联网产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业。扩大自助服务终端、金融电子化专用设备、信息安全技术、优势行业专用软件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昆明空港经济区、高新区、经开区三个开发区列为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园区及集聚地。力争到2015年,产品销售收入达100亿以上,出口创汇4亿美元以上。

4. 生物医药产业。围绕中药、民族药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等六大推进工程的实施,重点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民族药)组方高效筛选、重要中药材引种驯化、名药名方二次开发、禁毒及治疗艾滋病药品、中药新型制剂、预防或治疗疫苗、质量标准控制等技术和产品升级。鼓励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核酸酶制剂、疫苗及化学药品等研制,使其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

5. 石油化工产业。按照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石油化工产业布局规划,以安宁市为主形成石油炼化及烯烃化工产业基地,以生产成品油为主,同时大力发展以乙烯、丙烯、ABC树脂、芳烃、液化气等系列石化产品。通过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产品附加值,形成一期1000万吨/年石油炼化和100万吨/年烯烃生产能力,将石油化工及天然气打造成为昆明新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20亿元。

6. 现代服务业。结合昆明实际,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基本形成国际物流、区域园区、市域商圈一体化的现代都市商业氛围和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将现代服务业产业打造成为昆明市的新兴产业。把昆明建成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枢纽。

六、 实施绿色创新发展

(一)全面提速滇池治理

1. 坚持科学治理滇池的理念。滇池治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方针,以削减入湖污染物为核心,运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聚集最有效的滇池治理要素,吸引最顶尖的湖泊治理人才,坚持湖外河外截污、湖内河内清淤、恢复湿地生态、外流域调水,坚定不移地抓好昆明境内“一湖两江”(滇池和长江、珠江)流域全面截污、全面禁养、全面绿化、全面整治,实施一批滇池治理重大专项,积极推广应用“863”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治理项目的成果,继续开展水葫芦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的研究和示范,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治理高原湖泊的体制。力争到2015年,平水年条件下,滇池湖体由重度富营养化水平改善为中度富营养化水平。确保湖体总体水质稳定达到V类,力争湖体总体水质达到Ⅳ类。主要入滇河流总体水质由重度污染改善为中度污染或好于中度污染。除季节性断流的河道外,入湖河道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力争III类。

2. 实施滇池治理六大工程。实施环湖截污和交通、外流域调水及节水、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滇池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清淤等六大工程,落实《滇池流域污水全截流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滇池流域污水全截流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收集处理滇池流域的工业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农村等面源污水。加大牛栏江上游的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牛栏江流域规划修编以及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执行《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深化河道管理制度创新。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在滇池湖滨2公里范围内,调整滇池流域农业产业结构,减少化肥施用量。按照《滇池湖滨“四退三还”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实施“退塘、退田、退人、退房”,实现“还湖、还湿地、还林”,全面落实环湖生态恢复与建设。开展生态清淤,清除污染底泥,减少污染底泥对水体的干扰,削减内污染源,积极推进污染底泥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二)建设低碳新春城

1. 促进产业低碳化。提高水、电、油、气能源在全市能源构成中的占比,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以实现能源开发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在城市、乡镇、农村的应用范围,提高太阳能光热、光伏技术在市政、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能力,努力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性的太阳能新能源产业。对冶炼、化工、建材等高能耗重点行业实施低碳化改造,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规定,不断推动产业升级与节能减排的相互促进,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运用新型实用技术,降低生产过程的能耗物耗,减少碳排放。加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资源、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力争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1.0吨标准煤/万元。

2. 推进低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农业生产节能、减排和降耗为目标,以发展节水、节地、节肥、节药、节能型农业为重点,将发展现代农业与农业节能减排相结合。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态农业产业链,发展低碳农特产品深加工业。根据新昆明建设对农业的多元需求,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为依托,推进生态农业、农业休闲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低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3. 打造绿色低碳建筑。制定昆明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逐步对全市已有的主要公共建筑、大型商用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和一定规模以上新建建筑等进行能效测评。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节能效果。推动节能建材的推广应用及监管,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小区,打造低碳建筑精品。将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在民用建筑建设中实行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提高主城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太阳能普及率。制定立体绿化政策意见和技术标准,推动城市建筑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立体空间的有效绿色浓度,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打造建筑生态氧吧。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区太阳能供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占新建居住建筑比例达到95%以上,城镇普及率达到70%以上。

4. 构建低碳交通。全面实施路网改造,优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提升交通运输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提高新能源车辆的比例。搭建世界最大的高原地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实验平台,继续实施“高原地区新能源汽车运行考核及适配技术研究”863重大项目定向课题。落实《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结合缅气入滇工程,以公交系统为主,开展油—电混合动力、液化天然气(LNG)、纯电动、氢—油混燃动力等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建立功能完备的换乘枢纽。建立网络化交通管理数据平台,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加强人车路之间的监控、信息联系和调度能力。力争到2015年,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昆明列入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公交分担率达60%以上(其中轨道交通承担比重大于50%)。

5. 增强区域碳汇能力。选择固碳能力强的树种,开展碳汇造林试点;重点抓好江河绿色廊道、铁路森林带、城市绿地公园、城市主次干道绿化景观带等城市绿地系统工程,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加快城市生态隔离林带建设,不断增强森林固碳放氧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和乡镇集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7%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57%以上,形成城市森林化、乡村园林化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

6.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普及绿色低碳知识,树立低碳生活观念,营造科学合理、健康向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低碳生活氛围。引导市民崇尚节约、反对浪费、合理消费,从节约水、电、气、油和再利用等环节改变生活习惯,促进公众日常生活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培养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消除碳依赖。

7. 创建绿色机关和低碳社区。加快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的低碳化运行改造,树立“低碳”办公意识;推广电子政务,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减少碳排放。积极推行社区管理低碳化,创建一批节约、清洁、低碳的标杆性“低碳社区”。加大农村户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生产生活过程中的碳排放。

8. 强化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工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提高企业中水利用比例。开发、生产和推广低耗水的产品,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稳健推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工作,制定昆明城市雨水收集利用技术规定。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节水宣传,提倡城镇居民节约用水,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和产品,提高节水意识。认真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力争到201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9. 加大城市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力度。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高污染燃料禁燃、节能降耗、河道整治等措施,根据《昆明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确保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提高粉煤灰、磷石膏、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再利用技术,有效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力争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2010年持平。

(三)建设和谐平安新昆明

开展公安信息化,公安刑事、侦察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公安应急通信保障,交通和消防管理技术等五大创新建设工作,利用科技优化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强力推进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提升对通信、网络的控制能力,提高市民出行安全感和效率,在科技强警“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中,实现网上信息研判、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和为民服务。力争到2015年,应用科技手段破案率和城市报警监控系统水平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

(四)发展现代旅游

1. 开发旅游新产品。深度开发以高尔夫、大型主题公园、温泉SPA、特色旅游小镇、高端旅游休闲度假酒店为主的旅游新产品,重点推进石林风景区、轿子山旅游区、安宁温泉旅游小镇、阳宗海度假区、环滇池旅游圈、世博新区六大景区开发和建设,增加“观光+商务”、“观光+休闲”、“商务+度假”、“特种+度假”等组合形态,形成观光产品与体验型产品并重的格局,推动昆明旅游产品从观光为主向复合型转变,实现把昆明建设成为国内外重要的观光、休闲、康体目的地。

2. 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以昆明世博新区列为全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西山风景名胜区、阳宗海风景区、轿子山等重点旅游区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带动推进其他旅游重点区域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整合各类旅游资源,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市域优质旅游资源的高效开发和管理。

3. 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加强昆明旅游目的地的营销规划及战略研究,高水平策划、整合、定位、包装昆明旅游的资源及产品优势,加大与东盟各国的旅游营销合作,积极探索“旅行社+酒店+航空公司”等新的旅游营销模式,吸引国内外旅游批发商前来昆明进行旅游“团购”。建立科学完整和统一协调的持续性的旅游营销体系,实现旅游营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4. 建设昆明“数字旅游平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旅游业发展,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旅游安全应急保障及救助安全预警体系。加强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资源的基本信息库建设,建立游客广泛参与的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合理布局旅游咨询信息中心,创新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和产品开发。充分利用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推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5. 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发挥昆明面向中国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作用,不断做大做强旅游规模,引领和服务全省旅游发展。通过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整合、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协作,在民族文化、古滇文化等方面形成一批文化标志性景点,开发民族风情和历史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力争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420亿元,使昆明成为我国重要的创新型旅游目的地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目的地型国际旅游胜地。

七、 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创新

(一)发展民族文化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挖掘以阿诗玛(口述文学)、滇剧(戏剧)、大三弦(舞蹈)、石林彝族刺绣(工艺)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内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在民族特色产业中培育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的扶持力度,繁荣发展具有昆明区域特色的民族文化事业,形成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形成民族文化特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生产、营销和传播模式,催生新的文化业态,集聚文化生产要素,形成创意产业群和传播产业群,全力打造一批具有昆明特色、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创意品牌。力争到2015年,把昆明打造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开放的“创意之城”。

(三)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品质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城市人文环境,提升人造景观文化品位,促进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文化资源的融合。通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政策措施,让星罗棋布的历史文化遗存、风景名胜、主体公园形成网络,覆盖整个城市,让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成为现代城市生活的组成部分。着力打响“郑和”、“聂耳”品牌,使之成为昆明乃至全国的永久性品牌。

(四)提升公众基本科学素养

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完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具有昆明特色的社会化办科普的新路径。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培养专业化的科普人才队伍,开展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普活动。组织开展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创新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从小培养青少年创新意识和能力。加强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素养,不断提升科普工作的水平和公众的科学素养。鼓励企业及其它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向社会开放的科普精品基地等各类科学技术普及场馆(所)和设施,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力争到2015年,公众基本科学素养比例达到3.2%。

八、 营造创新友好环境

(一)加强对创新的领导和组织

1. 成立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统计等部门和相关县(市)区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把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十二五”总体规划,按照分层分级的原则,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的职责,选准创新工作切入点,在抓好《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的过程中,要拟定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案一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统一领导、统筹实施、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 设立昆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聘请的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作为昆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提供咨询和评议意见。

(二)持续加大创新投入

1. 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加。切实贯彻《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关于政府应当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总体水平的要求,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保证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状况。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为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2. 重点扶持关键创新项目。对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重要计划和项目的昆明企业和科研机构,对落户昆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关键技术的攻关项目、对外开放科研实验设施的企业和科研院所, 对建立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配套支持、奖励和资助。创新对创业企业扶持方式,探索将政府对创业企业的补贴性资金转变为投资性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政府资金所形成的股权退出。

3. 改进财政科技投入的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财政科技投入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导向,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外,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对企业的支持,须将企业是否有R&D投入作为优先条件,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

4. 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我市重点培育企业、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改造、科技研发、节能减排等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培育和引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鼓励担保机构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增信,拓宽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

(三)健全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

1. 完善创新法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推进加快制定促进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等领域的法规和规章,构建完善的法规体系与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把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 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修订《昆明政府采购条例》,并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政府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要实行优先采购。

(四)弘扬社会创新文化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三下乡”等重大科普活动,营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崇尚竞争”的创新文化,形成追求创新、鼓励创业、崇尚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青少年进行发明创造,从业人员开展技能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使一切有利于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新活动得到鼓励,创新才能得到发挥,创新成果得到肯定,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推动创新的良好风尚。

(五)推进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1. 改革市级科技计划体制和方式。

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手段,注重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财政科技经费引导方向的调整,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需要为导向,及时调整昆明市科技计划框架,设立“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并设置“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技术转移与产学研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自主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等项,同时结合科技计划的执行,探索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持方式,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性作用,改革完善财政资金资助方式,加强财政科技投入监管和绩效评价,有效整合并优化科技财政资源配置。

2. 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新模式

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突破重点,探索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工作,加快搭建高新技术产业贷款合作平台和专业性贷款平台,帮助企业缓解“贷款难”问题;积极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到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建立和完善我市担保和再担保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增信;以要素(产权)交易为纽带,建立良好的价格发现机制,实现科技创新企业产品、股权、知识产权等要素的高效、快速流转;积极推动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有效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投资、会计、法律等中介,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间接和直接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 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以扩伸产学研外延,构建官、产、学、研、资、商(服务)六位为一体,集研发、孵化、创业、中介、融资为整体的创新平台,制定鼓励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技型企业和机构的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创新产学研利益共享的机制,充分发挥“大院、大所”为骨干创新,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成果转化作用,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加快促进我市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4.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能力

把知识产权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动力,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能力,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意识作为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根本,通过建立和完善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和条件建设,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的良好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

(六)促进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1. 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铺垫人才需要的学术交流平台。优化人才创业环境,解决人才社会保障、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优化人文与安居环境,实施创新人才安居工程,在每年新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创新人才安居房。改革人才评价制度,营造人才发展的宽松环境,摒弃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浮躁习性,使人才的创造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个人价值得到最大实现。

2. 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引进都市经济发展、装备制造、信息产业、国际金融贸易、现代物流、教育卫生、旅游文化产业等领域以及其它方面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国际专才计划,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昆工作力度。在引才中加大柔性引才力度,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才理念,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用感情留人才。加大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培养力度。通过岗位聘用、技术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以及人才租赁、技术入股、技术引进、课题招标等灵活方式引才引智。

3. 加强人才交流。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工程项目,到国际机构和国际学术组织担任职务,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设立创新人才贡献奖项和针对在校学生的创新奖项,举办创新专题论坛和精英大赛,培育和引导城市创新文化氛围。

4. 继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提高普及高等教育率,扩大劳动就业人员受教育比例,加快建设本市高等院校,扩大办学规模,争取国家支持增加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实现由人才资源大市向人才资源强市的转变。加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整合昆明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促进产学紧密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我市教育布局和学科设置,使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5. 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管理技术、智力、成果等“知识资本”参与分配,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用高层次人才以及实行协议工资制和年薪制。建立高技能人才的使用激励机制。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试行首席技师制。

(七)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体系

1. 建立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有序地全面推进。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要完善全市差别化考核体系,把创新型城市试点监测评价的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形成良好的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机制。

2. 建立健全科技进步与创新统计监测体系,市统计局、市科技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统计反映昆明创新型城市试点的动态指标,评估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进程、成绩与差距,跟踪国内其它创新型试点城市的进展情况,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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