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25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255号提案的答复
孙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企业和市科技局联合基金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6月28日,我局办理工作负责人通过电话与您就成立联合基金的构想进行沟通,提案人明确建立企业和市科技局联合基金的目的,就是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引领下,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其中还谈到科技局应该把资金用在产业扶持上,用在刀刃上,建议科技局可以参照省科技厅成立“云南生物医药大健康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投资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于生物医药大健康类企业。
7月12日,我局办理工作负责人上门与您面商,就提案4点建议进一步征询意见,提案人进一步强调高校、研究院所拥有的大量的科研成果,现状是部分研究机构拥有大量的研究和专业技术人才,苦于没有资金、融资渠道单一,难以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建议对于一些应用类项目,设立资金池,并对项目目标进行划分,根据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经费和任务划分;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鼓励企业将联合基金项目成果进行技术转让。
二、 针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1. 根据《关于印发规范基金设立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97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基金设置的功能领域进行划分、归并及统筹后,全市共保有“五网”建设基金、合作发展基金、大健康产业基金、滇池生态环保投资基金、土地储备收储基金、“以购代建”基金、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金7只政府投资基金。《通知》要求对于新设拟设基金应根据其所属行业及投向领域,尽量统筹归并入以上7只基金,也可在大类基金下设立子基金。全市原则上不再增设政府投资类基金。
目前,全市还没有一支科技创投类基金,今年开始我局对设立科技创投基金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由于基金的出资主要依靠社会资本,因此,我们工作的重点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以及产业化,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最终建立一支符合市场规律,由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投基金。
2. 积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6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处置;鼓励运用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科技创新人才;加大分红奖励力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惠娟 63133548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