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1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15号提案的答复
徐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创业孵化基地转型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我市孵化企业落实情况
我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同步,是高新区的重要平台之一,长期以来坚持“专业孵化+创业辅导+投资”的孵化模式,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大力扶持各级政府、高校、研发机构、企业、投资机构独立或合作建立的社会公益性、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孵化器。2010年出台了《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对其进行了修改。
2016年,昆明市拥有以“昆明北理工科技孵化器”、“昆明高新五华创业孵化器”、“云南新材料科技孵化器”、“昆明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孵化器”等为代表的国家、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31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18家,市级27家。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达90万平方米,用于孵化的场地面积84万平方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呈现多种形态,朝着形式多样化、功能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组织网络化方向发展。目前,以昆明高新五华创业服务中心等为代表的综合性孵化器共13家,以昆明北理工科技孵化器、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为代表的高校、研发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益性孵化器共4家,以云南创新生物产业孵化器、云南新材料科技孵化器等为代表的专业类孵化器共10家,晋宁、安宁、嵩明和宜良4个工业园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了从经典型的综合性孵化器向现代多种类型的专业孵化器发展,培育了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涌现出一大批成熟的毕业企业,为我市产业园区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并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中坚。
通过培育和扶植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市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及入驻科技型企业1480家,总资产13.36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67.07亿元,纳税总额5.8亿元,企业职工总数27705人,研发投入3.69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1.5%,获得专利受权709件,软件著作权361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7件,植物新品种25个,对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创新体系、繁荣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孵化培育,走出了云南沃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邦宇制药有限公司、昆明云津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万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云南中科胚胎工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山灞图像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讯科技有限公司、安泰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智合力兴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银发绿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全波红外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绿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行业创新领军企业,成为了我市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培育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群体高度活跃,逐步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
同时,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在园区引智引资相结合,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我市的众创空间发展推进较为迅速,2015年,全市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众创空间10家,云南省科技厅认定的众创空间22家,昆明市认定的众创平台达32家,用于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场地61万平方米。
二、 对孵化器的思考
新形势下对孵化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我市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整合完善的问题,新形势下,通过孵化培育创业创新来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等问题,各部门先后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政策性补贴和支持平台建设,但重复补贴、重复支持同一平台的情况较多,而服务团队及人才培养、服务功能深化、服务网络完善、信息平台建设、评价体系构建等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在政策层面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其次是与产业的发展结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参与程度不高,与县区政府产业发展规划以对接和支撑不够,与各产业园区的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创新孵化模式,需要在降低孵化服务门槛,降低创新创业风险,聚集资源,发展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要的新型孵化平台,进一步支持新型孵化平台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对接融合,打通创业创新从创客到创新企业的全程孵化链;第四面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利用互联网为大众创业创新提供高效有效的服务;第五进一步加强孵化器服务管理、孵化辅导、创投管理等人才和团队的培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创业群体高度活跃,以创业促进就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落实这一目标,首先是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结合昆明的创业孵化实践,管理及辅导团队、服务架构、资源渠道建设是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效运行的关键;其次是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投融资机构,关键是懂得创新创业规律、理解科技企业价值形成与构成、具有帮助创新创业价值实现的能力与渠道的投融资管理团队;更重要的是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这是孵化的目的所在,在入孵企业和团队的选择上应坚持研发、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应用等入孵条件,对在孵企业来说应促其保持较高的成长速度,对出孵企业促其成长为引领未来发展的骨干企业、嫁接改造成为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以及成为“专精特新”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
健全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应着眼于孵化服务的提供与接受两个方面的平衡推进,孵化的目的就要是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因此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培育是孵化的核心,政策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就应围绕这一核心,是孵化服务的接受方,而孵化器则是孵化服务的提供方。政策的目的是要降低孵化服务的成本,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控制风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实现创新创业从精英向草根发展。政策的关键是处理好普惠性与精准性的关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必然要求政策具有普惠性质,但必须落实在创业创新上,因此必然要求政策还要具备一定的精准性,需要整合各部门的政策资源,明确责任和政策边界,协同推进。
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的目标应是是否能培育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型小微企业,是否能促进部分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为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是否能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服务体系应包括孵化服务、投融资服务、创新基础平台服务和技术转移服务,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新型房地产企业的作用,多层次、多模式建构一批企业主导型、“天使+孵化”型、开放空间型、媒体平台型、新型地产型、产业平台型(注)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新型孵化模式和孵化器,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作为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应充分利用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徐德慧 63133393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