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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19-201807-138521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18-06-29 18:46
名 称: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36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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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3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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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全市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动力。用尽可能小的成本获取尽可能大的利润,是企业的本质特征。没有市场力量的驱动,即使是政府号召、舆论推动,企业也不会甘冒失败的风险,主动投资去创新。因此,企业持续创新的根本动力来自于市场,创新的价值也只能通过市场得到实现。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激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建立和健全全市民营企业创新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项目扶持力度和创新成果的奖励。对产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资金扶持,在土地使用、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

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的经济组织,它的主要成分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民营经济中又占据了绝大部分。2016年,昆明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00.43亿元,全市民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014.15亿元,比上年增长8.9%,占GDP的比重为46.8%,在为全市经济重要的增长点。市科技局历来都重视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无论在政策、资金还是服务上均得到体现。一是200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发〔2003〕2号),从政策方面给予以非公经济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支持,大大激发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二是每年投入2000万元资金(约占市科技局项目资金五分之一),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项目扶持。通过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引导,年争取国家、省资金扶持均在6000万元以上,最高至1.3亿元,极大地推动非公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2003年当年市创新基金拨款910万元,带动企业、银行等投入11651万元,市创新基金占总投入的比例为7.26%。另外,当年创新基金资助民营企业545万元,占资助总额的59.89%。三是随着《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组建了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受理、评估、立项等技术创新的服务工作。近三年该基金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加大了对“双创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投入,每年约3000万元。

关于民营企业创新成果的奖励,市科技局一直均是鼓励其申报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在市每年近60项的科技进步奖中,民营企业占获奖占15项左右,占四分之一。

鼓励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成功申报,企业增值税调减为15%,并有20万元以上的资金扶持,地方政府在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时,会有土地使用、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支持。

随着2017年8月23日《昆明市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昆政办〔2017〕116号)出台实施,民营企业可享受到研发投入后补助、重大科技项目、创建科技创新平台、资助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创新平台资源开放共享等一批政策红利。

二、 关于“建立面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一方面,大力培育面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诊断、咨询、培训、项目评估、科技人才、项目投资、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等技术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一条龙”的技术创新服务。由于有相当数量的技术中介组织是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性、扶植性的技术创新服务,具有一定“公共产品”的属性,因此在设立之初可考虑政府出资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然后政府逐步退出,最终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搭建院企自主创新平台,充分整合有利于民营企业、驻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方面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改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单打独斗”或“全线出击”的局面,降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和难度。”的建议

2015年上半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为努力把科技服务业发展成为昆明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经市科技局研究起草,2016年7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44号)和《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昆政办〔2016〕101号)。市科技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6年昆明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与认定的评审工作,评审出60家作为昆明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2017年又研究制定了《昆明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认定办法》(昆科发〔2017〕50号)和《昆明市引进域外业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认定办法》(昆科发〔2017〕96号),分别认定昆明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237家(备案6家),引进域外业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认定14家,初步建立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共享的自主创新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目前,昆明市有重点科技服务机构297家、引进的域外业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14家。这些科技服务机构涉及研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普及综合服务等领域,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很好的服务,取得明显效果。据对2016年认定的昆明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情况统计: 60家昆明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其中:民营企业 34家)共服务小微企业9046家,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417088.72万元,平均每个机构6951.47万元;利润35372.38万元,平均每个机构589.54万元。同时为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2017年4月12日召开了昆明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搭建了政府与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中桥梁和纽带的平台。

在搭建院企自主创新平台方面,充分利用现行政策,通过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昆明市重点实验室、昆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昆明市院士工作站等方式,整合各方资源优势,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据2017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阶段考核评估绩效统计,10家重点实验室和2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2016年间,产生专利454项,成果转化收入468961万元,取得经济效益7718.4万元。截至目前,昆明市有重点实验室42个(涉及院企共建4个,占9.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9个(涉及院企共建55个, 占69.6%)。

三、 关于“建立健全市场法制环境。市场竞争的压力是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动力,但其先决条件是必须有公平有序的市场法制环境。建议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励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教育,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开发自主的专利产品,在专利申请上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营造一种尊重知识,关注发明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健康发展。”的建议

在建立健全市场法制环境方面,全市相关部门都积极行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参与到公平有序市场法制环境整治中来。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完善联合打击整治经济犯罪工作机制,联合司法、工商等部门发布《关于充分运用公证方式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的通知》,不断强化专利行政保护工作。2017年共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 93 件,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4件,联合相关部门检查大型商场、超市、药店、批发站等86家,检查商品8千余件,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营造激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

市工商局加强商标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双打”工作。按照省市部署,从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整治、市场监管整治、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治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六个方面,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坚持完善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网下收缴和网上净化相结合,开展“剑网”、“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地理标志产品作为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行为,有效保护了地方名特产品。

市林业局成立市、县两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机构,集中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杜绝了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的行为。

市农业局以抓源头为核心,以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重点产品、市场和地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和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昆明海关以“清风行动”为抓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关区与海关总署同步开展中美海关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龙腾”、“云油利剑”、“金叶风暴”等专项行动,在2017年共查获知识产权案件85起,查获侵权货物13.37万件、案值597万余元,为93个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市公安局以整治民生领域的制假售假犯罪为重点,2017年成功侦破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捣毁一批制假网络和窝点,破获各类侵权假冒案件1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捣毁制假窝点12个,缴获假冒伪劣商品2.8万件,涉案总价值3496万元,沉重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嚣张气焰。

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保护与打击违法侵权并重,2017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35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04件,及时化解了相关纠纷,既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让非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加强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教育,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开发自主的专利产品方面,市知识产权局在2017年加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为主)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全年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24家,培育知识产权小微企业1千余家。全市目前已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家、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5家、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217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加大对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法律、科技、咨询、金融等服务机构发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进一步增强了区域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截至2017年底,全市专利代理机构已发展到26家(其中分支机构11家),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06人。

2017年,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了全国首家“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昆明)中心”,将搭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依托线上线下模式服务产业需求,通过专利检索、专利统计、专利信息分析等专业的专利工具,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法律维权、专利托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贯标、预警分析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推动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为昆明、云南乃至全国的企业走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还印发了《昆明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托管实施办法(暂行)》,依托各类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深入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小微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全年共组织1000余家小微企业参加托管活动,举办托管对接和培训会50余次,培训企业人员1万余人(次),参与托管活动的服务机构达到15家。

关于“专利申请上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的建议,昆明市采用的是后资助方式,即针对获得专利授权进行资助。《昆明市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昆政办〔2017〕116号)明确提出“资助发明专利创造”,对获得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及欧洲国家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分别资助3万元、5000元;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分别资助 2万元、3000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不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资助600元和200元。

2017年,昆明市资助国外发明专利4件、国外实用新型专利30件、国内发明专利540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174件、国内外观设计专利98件,资助金额共311.36万元。在专利授权数的比重中,工矿企业接近50%,因此可以说专利授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含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健康发展。

昆明市发明专利结构比分析研究结果显示,2015年至2017年,昆明市专利权人主体结构有所变化,在机构、企业和个人三类专利权人主体中,企业三年的占比分别为44.09%、47.21%、49.29%,逐年上升,逐步成为区域创新主体。

四、 关于“制定鼓励科技人员流向民营企业和帮助民营企业培养人才的政策。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的根本保证,为帮助民营企业排除技术创新的人才障碍,应制定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或兼职民营企业技术工作,市委、市政府可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为其提供一定的工资补助。对于有能力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可以鼓励他们到民营企业兼职,并以智力、专利、技术入股等参与收益分配。”的建议

在鼓励科技人员流向民营企业的政策方面,2017年12月19日,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7〕34号),积极鼓励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同时将该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政府目督任务进行考核。 同年12月29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印发了《昆明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实施方案》,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程,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资金、技术、成果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和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

2018年3月,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5号)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21号)要求,正在制定《昆明市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对鼓励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或兼职民营企业技术工作,鼓励有能力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到民营企业兼职,并以智力、专利、技术入股等参与收益分配均做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该政策目前已报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实施后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四个尊重”氛围,为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鲜活力。

在帮助民营企业培养人才方面,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不断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力度,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层次的人才资源:一是昆明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大力支持企业。截止至目前在培养期内来自企业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共83名:其中带头人43名,后备人选40名。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培养办法》要求,我局根据工作计划按年度在企业中选拔一批从事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中创新能力强、业绩显著的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并配比一定金额津贴及资助进行培养。二是实施“昆明市梧桐树科技创新产业合伙人”计划。吸引海内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在昆明创办企业、创业投资或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提升昆明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到2019年引进大力科技创新产业领军人才、知名创新创业投资人和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总数达到150人。三是创新团队为企业培养年青一代科研人才。按照《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团队,并配比一定数量建设经费。截至目前在已认定创新团队中有71个是以企业为依托的创新团队。通过对创新团队的培养,聚集人才资源,发挥人才优长,为企业形成了人才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以及包括个性结构的合理搭配。

蔡永福委员的建议很好,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注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竞争力的问题,在科技创新政策、人才培养引进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和可持继发展,为全市经济的转型发展,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做出新贡献。

办理该提案过程中,我们愿意与市工商联一道,做好与蔡永福委员沟通交流、面商、提出办理意见、回访等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晶   63136381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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