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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19-202112-32975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19-12-20 15:42
名 称: 《昆明市科技众创空间认定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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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技众创空间认定服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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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高发﹝2016﹞231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19〕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引导和加强昆明市级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昆明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昆明市科技众创空间认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主要思路

在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国家和云南省关于双创工作的相关文件,与众创空间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本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将结合我市科技众创空间下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对市级科技众创空间的各项具体建设条件与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同时,结合“放管服”的总体要求,结合科技众创空间的功能定位,对他们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强化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我市科技众创空间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名称修改:由原办法的“众创空间”修改为“科技众创空间”,增加了科技元素。

2.明确了类别划分:市级科技众创空间分类由原办法的“技术支撑类和综合服务类”修改为“专业化科技众创空间和综合型科技众创空间”。

3.扶持政策: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19〕74号)文件的要求,将原办法中“对认定的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10万元”,修改为“对认定的市级科技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5万元”。

4.专业化发展方向:新的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引导科技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推进专业化科技众创空间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我市具有创新源头,资源共享基础好、水平高,产业整合能力强、孵化服务质量高的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及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专业类科技众创空间。

5.引导鼓励众创空间升级:新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被认定的科技众创空间申报下一年度市级科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6.绩效数据统计分析:新办法增加了“市级科技众创空间每年须按照要求向昆明市科技局报送上年度、半年度科技众创空间运营情况及绩效数据统计表”内容,进一步加强了科技众创空间的绩效统计分析工作力度。

7.办法对申请专业化科技众创空间、综合型科技众创空间所具备的基本条件、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和明确,加强了 对科技众创空间的服务与管理。对已认定的科技众创空间实行建设期考核与动态管理。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对市级科技众创空间建设期内建设任务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昆明市科技众创空间称号。

政策原件:http://kjj.km.gov.cn/c/2019-12-19/4346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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