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局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五次 会议第13543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五次
会议第13543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董林委员:
首先感谢一直以来对科技工作的支持,收到您所提的“第135438号”《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建议 》,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作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我局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国际合作等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民营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拓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资金融资渠道方面
1.2019年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对科技型企业以合法取得并完全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的融资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财政贴息,对同一企业一个年度内的最高贴息额不超过200万元。2019年共对7个项目进行了贴息,贴息金额为430.4万元,涉及贷款总数为1.3亿元;2020年积极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金融项目,共有20个项目获得263.36万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补助。推动了我市科技金融融合创新,提升了昆明市的创新创业环境,体现了知识产权价值作用,有效的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自有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银行融资。
2.按照2020年云南省科技厅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积极打造科技金融政策升级版,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搭建科技创新与创业投资、融资担保、银行信贷、科技保险等各种金融方式深度结合的模式和机制,激励社会资本加大力度支持创新创业,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企业—产业—资本”良性互动,促进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着力构建科技金融新生态。
3.加大科技手段运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2020年,全市驻昆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融合,有效的丰富了金融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如: 工行昆明分行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预约开户便捷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势,推出线上融资产品;建设银行昆明分行推出的全线上自助“小微快贷”业务,小微民营企业在办理过程中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抵押担保,有效解决客户融资难、担保难的困难。同时,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先后与税务部门联合推动“银税互动”和 “银税合作”,加强协调配合、打破部门壁垒,推出了如“云税贷”等针对小微民营企业的差异化服务信贷产品,金融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加强,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方面
1.鼓励民营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办〔2017〕116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指导服务,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及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5-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支持。同时,云南省科技厅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5-3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支持。
2020年昆明市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共有914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1166家),在高新技术企业八大技术领域均有分布,325家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规上企业占比为38.74%。
2.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昆明市通过加大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力度,不断壮大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20年,全市通过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入库企业498家,比2019年度增加5%,系统中累计注册企业数1565家较上一年度增加25.8%。
经初步统计,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拥有资产总额1332847万元,年销售收入1025991万元,投入研发费用101639万元,聘用职工总数21009人,拥有科技人员9440人,其中拥有硕士学历1106人,博士学历214人,中级职称人数: 2536人,高级职称1256人,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初具规模,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呈递增发展趋势。
3.加速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生产经营活动、技改投资有机融合的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建设科技创新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或参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提升科技创新的规划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鼓励龙头民营企业建设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成果转移转化协同创新平台,支撑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4.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我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严格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要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为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科技企业研发管理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昆明市科技局和昆明市税务局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共同组织各类培训班,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力度,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不断提高全市各类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投入的积极性和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意识。根据税务部门初步统计,2019年全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和户数有大幅增长,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金额31.89亿元,比2018年增长了132%;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数占全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数量的30%,占全省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金额的50%。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数量和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金额均排在全省第一。
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各类科技合作交流
1.组织开展“双进活动”。积极发挥高校联盟和科研院所联盟的作用,组织高校联盟、科研院所联盟专家进民营企业,调研民营企业科技需求,组织民营企业家进校园,组织相关专业科学家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双进活动”。
2.鼓励与院校开展科技合作。组织由在市内民营科技型企业提出技术攻关需求,以在昆高校院所为主体,联合国内外和省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单位进行揭榜攻关,由昆明区域内的高校院所提出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由市内民营企业进行揭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双揭榜活动”。
3.实现创新资源共享。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建设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园区,推动大学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大型科研仪器和设备,促进科技人才积极服务社会和民营企业,促进创新资源和要素向民营企业流动聚集,促进大学科研机构中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
4.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实施境外并购,建立研发基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南亚、东南亚地区创办科技企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积极参与打造“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昆明)中心”,健全民营企业“走出去”信息、融资、法律、人才等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使民营企业成为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四、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引
1.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联盟及人才库、专家库,推进政产学研结合,探索建设相互协同相互支撑密切合作的协同创新平台,支撑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昆明市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加大与省级科技创新人才政策的互补与叠加,实现绩效共享,打造区域人才发展高地。
2.发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等在民营企业建设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培养科学素养高及创新意识强的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团队和人才队伍,探索建设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
3.积极组织推荐民营企业家、商会负责人和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学习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综合能力素质,培养科学素养高及创新意识强的民营企业家。
感谢您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华 6313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