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014号建议的答复
和兰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昆明市级科研单位团队能力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您建议“一是重视起市属科研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积极发挥市本级科研院所的桥梁纽带作用”,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都十分重视市本级科技人才的培养,目前科技政策体系中项目、平台及人才计划是开放的,惠及昆明科技人才,如“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科技领军人才,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昆明市级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即将出台的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等。数据显示,1-18批次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中,市级事业单位人才共有356人,占市级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4%,为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对支撑国际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科技人才需求
越来越大,我们始终大力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支持和服务,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塑人才政策体系
为适应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昆明市科技局启动了人才政策的重塑工作。2021年,重新修订出台《“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昆科发〔2021〕68号),聚焦成果转化应用需求和产业发展短板,优化科技人才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探索经费“包干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自主权,赋予科技人才更大经费的支配权和更大资源的调度权。目前,正加快起草《昆明市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办法(试行)》、《省市一体化培引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协同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全方位重塑科技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评价、服务,为引才、聚才、用才提供政策保障。
二、推动省市一体化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梯度
树立更加开放包容的引才用才理念,打破省市界限,加快推进省市科技管理一体化进程。以省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简称省级“两类人才”)标准为统领,建设省级“两类人才”昆明“培育库”。对标省级“两类人才”条件,明确培养目标,实行“个性化”、“订单式”培养。按照“同步申报、同时评审、省市互认、量效齐增”的原则,建立省市一体化培引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协同培养工作机制,实现政策和资源的无缝对接,缩短人才成长周期,提高人才培养平台,优化市级人才向省级、国家级人才冲击的晋升通道,让青年人才尽早成才、担当主角。
三、优化人才服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进一步突出人才评价“实绩标准”,建立以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探索以风投注资、企业举荐等为依据的市场化评价方式。全面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形成高层次科技人才评价的昆明标准。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为科技人才减负松绑。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打造人才事业平台,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通过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整合科技创新要素,为人才提供施展本领的舞台,让人才扎根科研一线,在实干中发挥所长,为科技创新源源不断提供动力。建立“揭榜挂帅”用才机制,榜单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聚焦重点产业和民生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以解决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用市场竞争来激发创新活力。
下一步,昆明市科技局将继续优化支持政策,创新服务方式,做好科技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感谢您对昆明科技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楚南 0871-6313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