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1278号提案的答复
陈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提前出站人员的相关管理文件的建议》收悉,您建议“一是添加关于颁发给提前出站人员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的条款;二是明确提前出站人员参加‘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选的权力的具体实施办法;三是明确写出提前出站人员当年是否有工作津贴;四是做好还未公示提前出站人员的名单在科技局网站上公示”,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启动以来,共选拔带头人及后备人选960人次,其中贵研集团共21人次(带头人6名,后备人选15名)。贵研集团共有54人入选云南省“两类”人才(带头人后备人才13名,创新人才培养对象41名),其中接受市级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的共11名。
二、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公示等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部分2019年出站的13名带头人的公示在科技局的网站上找不到”的问题。经查询,昆明市科技局确于2019年10月24日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发布“关于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前结束培养且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公示”,对15名提前结束培养的人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4—10月30日,且公示期无异议。截图如下:
(网址:关于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前结束培养且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公示)
(二)关于证书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没有最终考核的证书”的问题,《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程序,第(六)款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颁发证书”。《办法》及《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昆科规〔2019〕2号)(以下简称《细则》)文件中,均未规定应发放“最终考核的证书”。
(三)关于“春城计划”申报问题
《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综合考核优秀的带头人,经专家评审推荐为“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春城计划科技领军人才”评审,入选春城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的,不再享受5万元工作津贴、按照《春城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实施细则》有关支持政策执行。
春城计划的申报方式采取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按申报通知,自行申报,是否是“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影响申报“春城计划科技领军人才”。
(四)关于津贴问题
《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培养期内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完成省级人才培养计划并通过出站评价的,提前结束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根据上述规定,昆明市科技局于2019年10月24日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发布“关于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前结束培养且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无异议。2019年11月15日,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作出《关于王宏等15名带头人提前结束培养的决议》,领导小组同意15名人才提前结束培养,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3万元、后备人选1万元的培养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1万元、后备人选5千元的培养津贴;考核结果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不给予培养津贴。根据上述规定,津贴属于“培养津贴”而非“工作津贴”,津贴发放的依据为“年度考核结果”而非“综合考核结果”。因此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必然满足该条规定,所以需要发放最后这个考核期工作津贴”无相关执行依据。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带头人,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授予“昆明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工作津贴的要求是培养期届满如提前结束培养,不属于培养期届满,因此无法获得工作津贴。
下一步,昆明市科技局将结合省市一体化工作相关要求,加快对一系列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感谢您对昆明市科技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邓楚南 0871-63137618
昆明市科技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