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336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春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规划企业孵化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提案的主要内容
建议在市级层面对企业孵化平台进行系统规划,明确更具体的引导和扶持措施,将好的政策和资金向青年企业家倾斜,扶持人才和技术留在昆明,并能形成良性循环,为青年企业家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沃土。
二、 昆明市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大力培育双创孵化载体
为加大双创孵化载体的培育力度,降低我市创业者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出台了《昆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科技众创空间认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截止2022年底,共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5家、市级众创空间135家,全市双创孵化载体的发展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呈现多种形态,朝着形式多样化、功能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组织网络化方向发展,为我市创业者提供了更好的创业环境。
(二)推动双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政策宣传和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截止2022年底,昆明市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7家、省级众创空间80家。
针对我市双创孵化载体发展缺乏专业人才、缺乏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现状,为提升双创载体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我局主办了昆明市双创载体发展现状分析暨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专家从主体培育、自身团队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了专业指导,并将《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和《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两个优惠政策进行了解读,让企业更好的了解国家政策。
(三)提高双创孵化载体孵化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双创孵化载体孵化科技型企业的能力,省科技厅出台了《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和《昆明市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培育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补。2023年,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开展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我市各级双创平台申报,在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咨询和实地查验后,向省科技厅申报省级奖补资金187万元。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全部采纳,并根据您的建议,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如下:
(一)加快推进双创平台差异化、专业化发展
引导双创平台加快与研发设计、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成果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为入驻团队及企业提供良好保障和有力支撑。优化双创平台建设布局,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业化双创平台倾斜支持,尽量避免同一区域内双创平台的无序引入和同质化建设,防止过度稀释现有创业资源。支持园区、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双创平台;综合平台型双创平台主要由园区承办,提供综合服务,政府在示范性园区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平台型双创平台由专业机构承担,形成特色的创业服务生态系统,推进空间内部企业的业务对接,构建闭环的创业生态圈。
(二)加快推进双创平台建设与产业协同发展
引导各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及优势细分市场,建设垂直细分领域的双创平台,为入驻的创业团队打通和对接上下游资源,加快形成品牌影响力。同时,注重科技、工信、发改、人社等各部门产业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有效集成各类产业扶持政策对双创平台中创业团队及企业的支持,加快产业优惠政策落地。
(三)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和实地调研的服务指导工作
按照《市科技局开展“政策直通车、服务零距离”科技服务团工作方案》,成立科技政策法规宣贯、高企服务、“R&D”服务等多支小分队,根据各县(市)区、企业的需求,重点围绕科技政策宣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社会研发投入、科技服务业指标、科技合同登记、科技项目征集等方面为县区、园区、企业做好服务,排忧解困,不断提高全社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实现“政策直通车、服务零距离”,打通科技政策和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昆明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