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近日《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昆科规2024〔1〕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已印发。为便于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发端于福建南平,是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亲自深入总结、大力倡导推动的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农村工作新机制。20年多来,科技特派员制度经历了从福建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全国的制度安排,从单纯为农民提供科技服务拓展到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宽领域、多要素、全链条的综合性服务,赢得了农村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基层一线的普遍认可,彰显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创新智慧和真理力量。
现行政策为2019年7月4日印发的《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昆科规〔2019〕3号),现行办法在执行的四年过程中暴露出问题和不足,为更好的落实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需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认定管理办法》全文共七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具体说明《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科技特派员的定义、类型、特派员的主要工作任务,管理方式和各责任主体的职能职责。
第二章认定条件,详细说明科技特派员申报认定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第三章申报认定,具体介绍科技特派员申报认定流程。
第四章日常管理,详细说明科技特派员或认定后具体服务工作要求、人员变更处理、派出单位、属地县(市)区科技部门和市科技局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职责。
第五章支持政策,具体介绍了科技特派员经费支持额度、资金拨付方式、资金使用范围,以及对获认定科技特派员的其他支持政策。
第六章监督管理,详细介绍了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科研诚信、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
第七章附则,说明《认定管理办法》的责任主体、生效时间和有效期等。
三、主要特点
(一)确定了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主要工作任务、科技特派员的类型和市县两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二)细化了认定条件。明确了昆明市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基本情况和申报的具体条件。(三)优化了认定流程。明确了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申报认定中的分工与责任。(四)强化了日常管理。重点明确了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后续经费拨付、连续选派的重要依据。(五)明确了经费标准。明确了市科技局对认定的科技特派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财政经费支持。
(六)突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应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