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2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孟庆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推动昆明市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已交由市科技局主办,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市科技局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科技局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布置安排,局分管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及时与您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结合前期工作情况,市科技局充分吸收了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协办意见,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逐项研究,形成最终的答复意见。
二、 对建议的答复
(一)我市民营经济基本情况
1.民营经济规模持续壮大。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
值3166.98亿元,同比增长4.0%,高于全市GDP增速0.7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40.4%,较2022年提高0.2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经济增长1.6个百分点,对GDP贡献率达48.7%。
2.市场主体数量高位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达164.13万户,同比增加47.94万户,增长48.11%,占全部市场主体数量的97.5%。其中:全市私营企业累计达55.84万户,同比增加16.01万户,增长48.26%,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3.1%;个体工商户107.78万户,同比增加31.42万户,增长48.35%。
3.民营企业税收贡献突出。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累计实现税收423.71亿元,同比增长11.6%,民营企业上缴税金总额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9.8%,民营企业稳定发展对全市涵养税源、稳定税收至关重要。
(二)建议答复
1.对“健全创新政策体系,支持民企平等获得科技创新资源”的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政策协同。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研发投入等系列三年行动,形成以《昆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为引领的“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22个政策文件落地实施,为创新创造保驾护航。围绕民营经济,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中央、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先后出台《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质量提升、数字化赋能、融通发展、融资便利、人才引培、开放合作、环境优化、权益保护、服务效能提升十大专项行动,推动民营经济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在全省率先开展《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目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是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以来,昆明市持续健全审查机制,保障准入门槛公平,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截至2024年1月,全市各县(市、区)均完成公平竞争协调机制的调整建立。全市在制定关于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印发《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平竞争的刚性约束。出台《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资格要求指导意见》,从规范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严格适用相关依据三个方面,聚焦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统一了审查标准,降低了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对“建立多元的创新生态,构建‘平台+市场’的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是强化企业培育,全面提升发展质量。落实《昆明市促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方案》,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培育,2023年中小微企业市场主体59.9万户,同比增长38.4%。出台《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培育库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梯次发展,我市已经培育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97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51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1户,分别占全省总户数的49.9%、56.1%、55.4%。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专精特新“小巨人”为排头兵的培育体系初具规模。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示范工作,2023年9月获批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一批试点城市,获得1.5亿元中央资金补助,并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和优势,选择4个行业5个细分领域作为试点行业领域,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
二是科技创新赋能,推动产业行稳致远。瞄准产业链科技创新“卡脖子”问题,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全市围绕研发投入、高企认定、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乡村振兴等领域,共争取国家、省资金3.8亿元,通过一系列科技创新项目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夯实了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三链融合,印发《科技支撑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全市“8+N”产业链科技创新需求,建成涵盖29所高校、16家科研院所、62家企业、156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97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98个优秀人才团队的“重点产业链创新资源库”,促进研发创新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2023年,全市新增云南省中医药治未病工程研究中心等6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400万元,支持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9个在昆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和提升。目前全市累计拥有各级工程研究中心123个,其中依托单位为民营企业超10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6个,其中依托单位为民营企业的2个,为激发全市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助力企业提档升级。通过示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全覆盖、有特色、有保障、服务优、效率高的1+N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4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1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87.5%、78.6%,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3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1个,分别占全省总数的60.5%、46.9%。建立“助企服务员”和“政银企保”对接机制,开展“厚基行动”产融项目路演活动。在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中对我市市级44个直属部门、488个县级部门信息进行了维护,并在平台上统一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304个。
3.对“融资体系对民企创新支持不足”的建议
一是加强“银税互动”持续拓宽受惠企业范围。各银行金融机构推出包括建设银行的“云税贷”和“减税云贷”、农业银行的“纳税E贷”、交通银行的“税融通”、浦发银行的“诺诺发票贷”、中信银行的“银税e贷”、工商银行的“税务贷”、邮储银行的“邮易贷”、招商银行的“诚信纳税贷”等金融产品,截至2024年2月末,昆明市银税合作贷款余额累计121.94亿元,同比增长20.25%,其中小微企业银税合作贷款余额累计93.60亿元,同比增长21.39%。
二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2022年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三部门联合印发《昆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予以贴息。2023年,全市商标专利质押融资金额12.97亿元,市科技局推荐的23个项目获得省科技厅2023年度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支持,共计190.05万元,市科技局对其中的7个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按省市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助共32.68万元。
三是推进政府性普惠金融产品“昆易贷”增量扩面。2022年,市金融办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出台政策性普惠金融融资产品“昆易贷”,建立“银政担”共同分担风险的机制,为中小企业增信,并给予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的优惠政策。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3281户小微企业纳入“昆易贷”白名单,民营企业占比率100%,累计获得“昆易贷”授信的小微企业已达1851户,累计授信金额49.33亿元,累计获得“昆易贷”贷款的小微企业已达1820户,累计贷款金额43.63亿元。
四是持续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年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长目标,结合各项贷款投放安排,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截至2024年2月末,昆明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92.04亿元,同比增长22.48%,普惠小微贷款户数29.7万户,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215.61亿元,同比增长26.83%。
五是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积极推进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工作,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和稳经济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2024年1—2月累计新增担保户数988573户,累计新增担保金额115.59亿元,期末在保户数2105989,在保金额590.97亿元。
4.对“提供高层次多维度的综合人才保障”的建议
一是悉心育才,打造春城计划品牌。深入落实《“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人才政策,对“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领衔的2个项目试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自“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启动以来,累计投入2230万元,带动项目承担单位投入研发经费4408万元,争取到国家级科研项目26项和省级科研项目32项,培养国家级人才3人、省级人才13人,引进外国专家1人,实现经济效益50.14亿元;向省科技厅推荐省“两类”人才候选人14名。
二是倾心引才,营造吸引人才暖环境。坚持开放包容,2023年获批国家级外国专家项目6个,省级外国专家项目9个;对标国内先进大胆创新,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在全省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新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11家;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7家,引进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共6名。截至目前,全市拥有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501个、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5个,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8件,解决关键核心技术41项,实现新增产值17.19亿元。
三是聚焦产业发展,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2023年,昆明市累计开展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超过15万人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4000余人,培养新技师97名。目前,昆明市内有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36个,有“昆明市名匠工作室”65个。同时聚焦改革创新,着力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持续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主体资源整合,积极引入第三方开展现场质量督导,试点评价线上视频监控。全市共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价机构221家,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职业(工种)498个,2023年全市累计评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94538人次。
四是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23年11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川大学举办了“大健康领域(民营企业)高级研修班”,53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了此次培训,本期高级研修班以“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为云南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搭建系统的学习平台,培养一批具有业务创新、思想进取的企业复合型人才,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平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组织“云南省民营企业高级研修班(现代物流领域)”,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科技局将会同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切实把“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放在首位,牢牢坚持项目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导向,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全市“8+N”产业体系,构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融为一体的全链条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谋划布局未来产业,不断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赋能区域创新发展,将昆明打造成为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重点抓好《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出台《条例》配套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条例》带来的制度红利更好、更快转化为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红利。
二是加强主体培育,夯实发展基础。全面落实创业创新政策,加快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双创示范基地,通过“筑巢引凤”培育市场主体。
三是强化创新驱动,促进提档升级。助力企业发展质效提升,引导民营企业向创新型、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不断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用好全省优质中小企业贴息支持政策,推动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感谢您对昆明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方萍 0871—6313462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