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3年度培养目标考核答辩的通知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召开2023年度考核答辩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对象及方式
1. 2023年度培养目标考核第二阶段答辩人员共23人,名单详见附件1。
2. 第二阶段考核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开展,于2024年11月26日在市文化科技大楼(青年路371号)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答辩会议室由联络员另行通知。
二、 答辩要求
(一)请考核对象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分类评价表》以PPT、word等形式制作评分说明,以此进行自评情况汇报。答辩时间共30分钟,其中考核对象自评情况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专家合议评分5分钟。
(二)请考核对象于答辩当日携带考核材料至现场。(材料清单:1.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3年度培养工作考核表》和《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分类评价表》一式五份;2.单位审核盖章的《2023年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绩效统计表》一份;3.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三份4.个人及单位承诺书(附件2)。
(三)如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答辩的人员,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答辩(附件3),也可以提交书面评审申请以审阅材料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 注意事项
(一)考核答辩会议现场提供的材料不能支撑或无法判断的,相应的考核指标不予得分。
(二)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执行。
四、 联系人及电话
昆明市科技局人才处:方萍,0871-63137618。
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王志秀,张春翠,0871-63161371;曾璇文,0871-63157292。
附件1: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3年度第二阶段考核答辩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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