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喜临门!昆明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获肯定并入选典型案例
改革成果获全国推介 入选年度典型案例!
2025年,云南省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做法得到中央科技办肯定,并刊登在《工作简报》上。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及昆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站共同努力,2025年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并成功入选2025年成果转化工作典型案例。
里程碑时刻
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典型案例
北京市从资金供给、人才培养、科学技术奖励、科研院所体系改革等多方面,支持在京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转移转化机构建设,细化成果权益,奖励报酬,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核评价体系、股权激励,进而调动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转化积极性。一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对于北京市内企业,政府通过出台十项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政策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增强企业创新整体实力,激发创新意愿,逐步提升北京企业对科技成果承接能力。二是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北京市鼓励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和北京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公共研发、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和北京科技成果产业化情报系统建设,摸索建立军民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国防科技转化。三是营造服务先行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北京市从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完善科技贷款和融资担保服务等方面,鼓励和引导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强对各类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融资支持。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应用场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本市测试、试用、应用,并依法提供其所需的数据开放、基础设施、技术验证环境、检测标准、示范应用等服务。
江苏省政策制定有一定特异性,人才政策“另辟蹊径”,粗中有细。如对于人才激励中鼓励兼职的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两年)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同时,又对担任科技成果转化职务重要人员的薪酬奖励情况进行划定,“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内从其实施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销售额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零点五的金额,奖励给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也可以用不低于该项职务科技成果入股作价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奖励给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持股人按所持股份享受收益。其中,奖励给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股份不得低于所奖励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与其他省份相比的销售额比例堪称“大手笔”。
昆明市“五办联动”推动技术合同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12681份,合同成交总金额206.78亿元,占全省50.6%。一是“办好”提质,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大幅压缩办理时限至1个工作日,建立“四站会商”机制,推动8项超5000万大额合同落地,成交额达5.22亿元。创新“一校一专员”驻点服务,破解高校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难点,锻造科技自立自强“主力军”;二是建立政策辅导全流程“一件事”服务模式,实现成果登记有窗口、有人员、有标识、有指引。聚焦进出口技术合同多部门登记痛点,构建跨部门联审联办制度,精简材料至“5+1”项,办事效率提升60%;三是“能办”延伸,搭建全域覆盖网络。常态化开展政策培训,累计举办100余场活动,服务企业超400家,延伸至重点产业片区、创新集聚区构建“市级+区域”网格化服务体系;四是“办精”激活,营造良好转化氛围。定制“一行业一方案”精准服务,打消企业对涉技术秘密合同登记顾虑,让登记主体“愿登记、想登记、主动登记”,2025年推荐83家单位获奖补资金1035万元,推动年均成交额增长49.2%。
红河州激活创新引擎,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856份,合同成交总金额22.61亿元,比“十三五”末分别增长213.55%、1135.52%。一是顶层推动,压实责任体系。州委、州政府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纳入高质量发展核心指标,将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GDP强度列为州对县(市)年度考核内容,建立调度、通报、考评督导机制;二是筑基固本,健全服务网络。构建“1+13+N”三级联动工作体系,推进州级中枢专业化,充分发挥州级技术合同登记站优势,配备2名专职人员,统筹政策解读、流程培训与质量审核。县级节点全覆盖,13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设1名专员,实现企业咨询“即时响应”、登记指导“县域直达”;三是服务前移,聚焦关键主体。推动“坐等上门”到“主动服务”转变,走访高校院所32次。盯牢重大项目重点主体,梳理年度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对产业园区、吉成园林、云南美科等单位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2025年挖掘千万级合同10余项,合同交易额1.8亿元。
大理州坚持高位统筹,瞄准重大项目精准发力,全年共登记技术合同370份,合同成交总金额29.61亿元,排全省第二位。一是建立重大项目清单。明确将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配备专属联络员,提供从合同订立咨询、条款规范、到登记申报的全流程、精细化辅导;二是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与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建立技术合同信息共享机制,挖掘重点领域技术合同,提前布局和服务潜在重大项目,将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嵌入项目全过程;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定期邀请省级专家,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及登记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合同规范撰写、认定规则解读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复杂技术合同、前沿技术领域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楚雄州抢抓共建“一带一路”机遇,以老挝为重要节点,探索推动“彝药出海”,走出了一条“原材料初加工在老挝、研发和精深加工在楚雄、产品审批在老挝、市场在国内”的生物医药发展之路。一是制度引领。发布楚雄高新区国际化合作与出海计划,顶层设计以生物医药为方向的贸易、研发、教育、园区“四位一体”国际化合作模式,实施人才共培、彝药出海、标准互认三大工程;二是政策支持。制定国际科技合作政策,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三是务实推进。举办中老生物医药产业论坛,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老挝苏州大学合作,开展国际医药产业人才培养,推动职教出海。
楚雄高新区与老挝苏州大学、华派医药共建海外产品推介中心、联合研发中心,开展小儿止泻中药制剂等5个产品在老挝的注册申报。昆明理工大学面向经济主战场,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对接全省5000余家企业,联合地方园区及有色龙头企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落地1000余项技术转移项目,培育全资及参股企业80余家,助推5家新三板挂牌,连续三年跻身全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百强。一是筑牢“权责明晰、团队利先、风险可控”的制度根基。以制度建设为抓手,2023年修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在成果确权上,明确职务科技成果归属及科研团队合法权益,划定清晰权利边界;在收益分配上,坚持“让科研人员得实惠”,规定转化收益的80%归科研团队,股份收益可确权到个人;在风险防控上,建立分级分类集体决策制度,转让许可类按金额分三级审批,作价入股类依金额由各部门分级审批;二是建立科研项目分类标准,实现教师职业晋升与成果转化的双向赋能。出台《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分类标准》,明确将横向科研项目按实际到校经费划分为不同级别:100万元及以上认定为A4类(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青年项目同档次),200万元及以上认定为A3类(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同档次)。目前,教师履现职期间新增2个A4类项目可评副教授,新增1个A3类和1个A4类项目可评教授。横向科研项目的级别认定,有效激励教师积极承担转化潜力高的横向科研项目;三是打造“科学技术院统筹引领、多部门协同赋能”的转化体系。科学技术院主导转化管理与申请受理,法学院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撑,图书馆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深度服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科技园有限公司分别聚焦股权管理及转让许可、产业化孵化服务,各学院负责成果培育与资源整合,形成分工明晰、协同高效的创新转化体系,该体系明显缩短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周期。
省农科院2025年共签订“五技”合同693份,合同总金额2.14亿元,到位资金8736万元,实现净收益6826万元,人均分配3.22万元,有4个所人均分配超过5万元。一是严格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出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70%用于奖励科技人员,30%由院、所统筹作为间接贡献人员奖励和发展基金,并将净收益和惠及职工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二是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职称申报管理办法》对我院科技人员职称按照4类进行分类评价,在职称评聘上给予成果转化人员明确的支持与鼓励。2024年又出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更大力度激发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激励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3项“四个一”12条措施,对在服务乡村振兴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审、职称聘任等方面实施四个“一票”制通道;三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院所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专职管理部门,科研团队组建过程中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3:5:2”进行配置,积极探索培养引入专业技术经纪(理)人;四是全力推进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自2023年以来,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支持建设20个品质优、市场前景好、影响大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提高成果转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建设“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孵化中心”,积极推进“云岭农科”品牌打造,有效将科技服务与地方、企业形成联动,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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