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准予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增加适用范围的公示(编号:SCXK(滇)K2025-0005)
发布时间:2026-01-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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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公示要求,昆明市科技局根据《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十条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昆明市行使有关经济社会行政管理权的决定》(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第20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准予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编号:SCXK(滇)K2025-0005)增加适用范围,现给予公示。
新增适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豚鼠(Hartley)、树鼩、兔(新西兰白)。
新增设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实验动物楼1层东侧和2层西侧。
新增后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KM、C57BL/6、BALB/c、BALB/c-nu)、大鼠(SD),普通环境:普通级豚鼠(Hartley)、树鼩、兔(新西兰白)。
新增后设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SPF实验动物楼4楼(K6、K7)和2楼西侧(K1),实验动物楼1层东侧和2层西侧。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电话、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
投诉电话:昆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63134628
昆明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63173306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5楼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