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前结束培养期人员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昆科规〔2023〕3号)第二十四条“培养期内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提前结束培养期,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并给予培养津贴。”的规定,潘楠等38名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均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提前结束培养,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现对38名提前结束培养期的带头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处反映(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5楼527办公室,电话:63137618)。
昆明市科技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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