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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19-202510-52337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5-10-14 16:50
名 称: 《昆明市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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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1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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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技局印发了《昆明市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昆科规〔2025〕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更好理解《操作指引》主要内容,现对《操作指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2024〕65号)、《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昆政办〔2025〕1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破解昆明市中小微企业在承接职务科技成果时面临的前期资金压力大、转化风险高、准入门槛高的现实困难,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一是通过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降低昆明市中小微企业承接职务科技成果的初始资金压力和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与成果转化积极性;二是通过明确成果范围与转化路径,推动利用市级财政资金产生、长期未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本地创新存量资源;三是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平台支撑和信用保障,为驻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成果提供方与企业搭建清晰、便捷的对接渠道,提升昆明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规范性,完善区域创新转化生态。

二、《操作指引》主要内容

《操作指引》分为三个部分共九条,围绕“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核心要素和操作环节,构建了清晰的政策框架和工作流程,重点内容如下:

(一)明确政策目标(总则)

鼓励昆明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许可给本地中小微企业使用,助力企业低成本获取技术资源,加速成果产业化。

(二)明确模式内涵(第一条)

“先使用后付费”指成果提供方将职务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时,按照“无收益不支付”原则,约定延期支付许可费的模式,明确三种主要支付方式供双方协商选择:

1.零门槛费或低门槛费+收入提成:初期无需或仅需支付较低费用,后续根据实际收入按比例分成。

2.零门槛费或低门槛费+阶段性支付:初期费用低或无,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如里程碑)支付费用。

3.零门槛费或者低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模式:结合阶段性支付和收入提成。

(三)界定成果范围与适用主体(第二条、第三条)

1. 成果类型:适用于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及品种权、药品上市许可等职务科技成果;

2. 适用主体:许可方为市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被许可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

(四)实施原则及各方权责(第四条、第五条)

1. 实施原则:遵循“自愿平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各方合法权益。

2. 各方权责:许可方(成果提供方):应确保成果真实、权属清晰;督促单位内部成果转化管理部门或成果完成人办理专利许可备案等手续。被许可方(成果使用方):诚信履约,按约定支付许可费用。担保方(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鼓励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为交易履约提供担保。科技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鼓励引导开展“先使用后付费”的许可方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开展监督管理。

(五)规范工作流程与平台支撑(第六条)

1. 服务平台:成果信息可通过自建科技服务平台或省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发布、对接;

2. 工作流程:明确成果发布、对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合同签订与认定登记、担保服务、资助兑现的全流程操作规范,为供需双方提供清晰指引。

(六)建立保障机制与监督管理(第七条)

1. 保障措施:许可方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支持自建平台或利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优化信息发布、成果筛选、智能匹配功能,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科技管理部门、许可方应当组织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定期总结经验,优化支付模式与合同条款,不断提升各方参与度。

2. 监督管理:将许可方、被许可方的失信行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严重失信的纳入相关名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保障模式健康有序运行。

(七)明确施行期限与解释权(第八条、第九条)

《操作指引》自2025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4日,由昆明市科技局负责解释,遇相关政策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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